1、入駐公會的公會主播,根據平臺規則接受公會對公結算邀請,由平臺直接向公會結算直播收益,平臺付清給公會后,視為平臺已結算完畢,主播認可平臺后臺結算數據、投放數據的真實性。主播和公會有結算爭議的,應由雙方單獨協商解決。
2、主播應妥善保管好平臺賬號和密碼,賬號的一切操作行為(含入會、轉會、同意對公申請結算操作),都認定為主播個人行為。
3、主播接受平臺有權制定和調整結算規則,并應定期留意結算規則的變化,如結算規則變化后,主播仍繼續直播的,應視同確認最新的結算規則。
4、主播轉會后,結算方式默認為對私結算,主播根據平臺規則接受新公會對公結算邀請后,結算方式變更為對公結算,與本須知第1條結算規則一致。